成功案例|房屋租赁起纠纷,律师助力定分争——卢小玲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纠纷案
发布时间:2026-09-15 348人看过
近日,由我所卢小玲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结案。卢小玲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扎实的证据梳理能力,成功帮助当事人张某确定了合同解除时间、厘清了违约责任,获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判决结果。
一、案情回顾:退租风波一波三折
2025年,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约定租期两年,月租金4500元。合同签订后,王某支付了18个月租金及押金,张某依约将房屋交付王某使用。然而,合同履行不到半年,王某便于2025年6月通过微信表示“房子不准备租了,将于6月25日搬出”。但仅过了几天,王某又反悔,提出继续租住。张某要求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王某予以拒绝。6月24日,张某张贴告知书通知王某搬离。事情在7月3日出现转机——双方通过电话沟通达成一致:王某继续寻找新的房屋,找到后搬出时间为七月底或八月初,张某退还押金。然而,2025年10月25日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时,又因违约金等问题产生纠纷,张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。
二、争议焦点:合同何时解除?谁应担责?
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主要有两个:一是双方签订的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究竟于何时解除;二是王某提出的反诉请求是否合理。从时间线来看,王某先后多次表达不同的解约意愿——6月称要搬出、6月17日反悔、7月3日双方电话沟通达成新的合意。合同解除时间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剩余租金和押金的返还计算,是本案的关键所在。
三、律师工作:精准梳理证据,构建完整证据链
第一,全面梳理现有证据。卢小玲律师对张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、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等材料进行了系统整理,厘清了案件的事实脉络和时间节点。第二,形成有力的证据链。经过系统梳理,卢小玲律师将微信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、书面合同等证据有机串联,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,有力地证明了以下事实:双方于2025年7月3日通过电话沟通达成合意,约定王某找到新房后搬出、张某退还押金,该合意构成对原合同解除方式的有效变更;第三,庭审中精准抗辩。庭审过程中,卢小玲律师围绕合同解除时间的认定这一核心问题,结合证据链向法庭充分阐述了代理意见,指出王某单方反悔、反复变更解约意思表示的行为不应作为合同解除的依据,双方真正的解除合意应以7月3日电话沟通达成的一致意见为准。
四、办案结果:法院支持我方主张
法院经审理后,采纳了卢小玲律师的代理意见,作出如下判决:确认双方签订的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于2025年7月3日解除;判决张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剩余租金与押金;当事人张某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,困扰多时的租赁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五、律师提示:租赁合同纠纷的几点建议
- 重视证据留存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,微信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。建议租赁双方在沟通过程中注意保存完整的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,以备不时之需。
- 合意解除需明确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,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合同。双方就合同解除达成合意时,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或能够明确记载的电子方式固定下来,避免后续产生争议。
- 提前退租需谨慎。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退租,房东同意的,可以认定双方合意解除租赁合同。但房东没有明示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,不能推定房东放弃了向违约方主张赔偿的权利。
- 遇到纠纷及时寻求专业帮助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,及时咨询专业律师、在律师指导下收集和固定证据,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办案律师
图为卢小玲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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