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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律说案|一艘船,两份合同,43%的租金差,张献律师如何在36小时内扭转乾坤?

发布时间:2026-07-08 793人看过

 

一封深夜的求助:“张律师:我方现在是不是处于不利地位?”


图片:聊天截图,敏感信息已模糊
深夜,客户在群里发来这句话时,附带的是一份已经“确认”的期租合同:租金每天 35,000 美元,租期长达四个月加两个月的选择期。
问题是:这份合同,客户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签出去的。
原来,负责管理这艘滚装船的管理公司,在没有取得所有权人任何授权的情况下,自作主张与一家国际货运公司谈妥了条款,还通过邮件“确认”了下来。
而就在这几天,国际滚装船市场的租金已经飙升到每天 60,000-65,000 美元,足足是原合同价格的近两倍。
一边是“白纸黑字”的邮件确认,一边是市场行情的剧烈变化,客户慌了:这份合同到底算不算数?现在反悔,会不会被对方一纸诉状告到国际仲裁庭,甚至扣船?

抽丝剥茧,分析情况:张律用两个问题推导出解决策略

第一个问题:谁才有权代表船东说了算?

我们接手后做的第一件事,不是急着去和对方“讲道理”,而是先把一个最基础也最关键的问题搞清楚:
签这份合同的人,到底有没有权代表船东?
答案是:没有。
管理公司只是受托打理船舶日常事务的“管家”,并不是船舶登记在册的所有权人,整个磋商过程中也从未获得过所有权人的书面授权。
这里有一个英国法上百年前就定下的经典规则(Keighley, Maxsted & Co v Durant[1901] AC 240):
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人,如果他自己是有意受合同约束的,那么这份合同的责任要由他自己承担,而不是由被冒名代表的那一方承担。
换句话说:管理公司越权签的合同,原则上对真正的船东不发生效力。
这个结论虽然给了客户一颗定心丸,但定心丸不等于万事大吉。

第二个问题:赢了道理,会不会输了生意?

法律上站得住脚,不代表可以“任性”。
我们和客户算了一笔账:如果强硬到底、直接拒绝履约,对方完全可能在船舶挂靠的港(如新加坡、苏伊士运河沿线)申请紧急仲裁扣船。船一旦被扣,滞期损失每天至少3.5 万美元,再加上律师费、商誉损失,这笔账未必划算。
更现实的问题是:航运圈子不大,对方背后关联的客户资源,未来可能还是要打交道的。
所以我们给客户的建议不是“硬刚到底”,而是:
拿法律优势当筹码,换一个更合理的商业结果。

36 小时的拉锯战

接下来的谈判,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拔河比赛。
我们先把“无权代理”的法律依据摆上桌,明确告诉对方:这份合同的合法性本身就有问题。
对方也不是吃素的,开始打感情牌:“多年合作情谊”“希望友好解决”,报价小幅上调到 40,000 美元/天;我们顶住压力,拿出真实市场基准数据,同时提出用“缩短租期”换取“提高价格”的折中方案。
36 小时里,双方往来的英文邮件与聊天记录摞起来,有上百条之多:

图片:部分来往邮件概览截图,敏感信息已模糊
几轮拉锯之后,双方最终在原始报价(35,000)与市场行情(65,000)之间,找到了那个折中点:50,000 美元/天,租期也从“4+2个月”压缩为“2+2个月”。租金涨了43%,租期缩短了一半;双方还约定互不追究此前的争议,包括对管理公司及相关个人的责任也一并豁免。
最重要的是:全程没有一分钱花在诉讼费或仲裁费上。

图片:聊天记录截图,敏感信息已模糊

复盘:这场胜利,赢在哪里?

  1. 先厘清“权限”,再谈“对错”。很多合同纠纷的第一步,不是争论条款公不公平,而是先问一句:签合同的人,到底有没有资格代表你?这一步想清楚了,谈判桌上的主动权就已经握在手里一半。
  2. 法律是筹码,不是目的。“无权代理”这张牌打出来,不是为了推翻合同、跟对方对簿公堂,而是为了换取重新谈判的空间。真正厉害的谈判,是把法律优势,兑现成看得见的商业结果。
  3. 冷静,永远比强硬更有力量。扣船威胁、巨额索赔,这些字眼听起来吓人,但慌乱只会让自己在谈判桌上先输一半。基于扎实的风险测算和清晰的底线,才能在关键时刻稳住阵脚,把危机谈成转机。

承办律师


图为张献律师,张律为江苏省涉外律师人才专家库成员
这起案例,只是南京巨浩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团队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。
我们始终相信:好的法律服务,不只是告诉客户“你有理”,更是帮客户把“有理”变成“划算”。
一份有隐患的合同,可能让您面临巨额损失;而一次精准的法律介入,却能帮您扭转乾坤、争取利益最大化。如您也遇到类似的租约纠纷、无权代理争议,欢迎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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